9月3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公布生产环节月饼抽检结果。又有10个批次的月饼被检出不合格,从抽检结果看,暴露出这些月饼生产厂家在卫生条件、添加剂使用方面的缺陷。
生产环节第二批月饼监督抽检共抽取了201家企业生产的204批次产品,合格产品194批次,不合格产品10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5.1%(具体抽检情况见下表)。不合格原因主要为脱氢乙酸和菌落总数超标。
据了解,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但在用量上有限制,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月饼中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5g/kg。不过,因为脱氢乙酸在水溶液中降解为醋酸,对人体无毒,因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并未规定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
此外,菌落总数属于指示性微生物,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月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产品的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到微生物污染;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卫生条件控制不当,特别是部分散装月饼,储运条件不当等情况,极易导致微生物污染。
目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药监部门从严从快,对已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继续开展对区内其他月饼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告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