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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食安办公布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来源:台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5月20日,台州市食安办公室公布了第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38家违法违规企业(户)被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记者看到,第一批公布的38家违法违规企业(户)为临海、温岭、玉环3个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临海4家,温岭5家,玉环29家。

这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涉及非法使用双氧水浸泡鸡脚爪销售、工业松香加工活禽、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大米、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黑名单”上的38家违法违规企业(户),监管部门已作出了相应处罚措施。比如,临海一经营户非法使用双氧水浸泡鸡脚爪销售,被移送公安追究刑责;温岭一违法使用工业松香褪鸭毛销售鸭子的经营户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玉环一粮油公司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大米,被没收大米4432包,罚没款45万多元。

据了解,从4月起,我市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根据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5大食品行业中,如有“在食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等16类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将被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由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

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黑名单”制度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相关的监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后,会把企业的违法行为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温岭是最早公布的,其他县(市、区)逐步跟进。

此次市食安办公布的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是将各县(市、区)提供的“黑名单”进行汇总。“这是第一期,今后我们会每个季度公布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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