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标称广州市浙鑫食品有限公司产的一批次湿河粉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3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粮食加工品进行了本年度第十二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了44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样品,经检验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2%。剔除纯标签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1%。

    本次抽样检验依据是:GB 1355-1986《小麦粉》、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小麦粉的检验项目为:灰分、脂肪酸值、铅、汞、无机砷、六六六、滴滴涕、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铝的残留量、甲醛次硫酸氢钠、面筋质、含砂量、磁性金属物、水分、食品标签;湿河粉、湿米粉的检验项目为:水分、酸度、铅、总砷、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吊白块、硼酸与硼砂、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谷物粉类制成品的检验项目为:铅、铝、总砷、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黄色葡萄球菌)、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日落黄、亮蓝、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标签。

    本次抽查中发现,标称广州市浙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湿河粉大肠菌群超标,标称广州市华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手工粉检出不得检出的脱氢乙酸。另外,有四批次产品标签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介绍,食用超范围添加脱氢乙酸的食品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

    大肠菌群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它也是食品受污染的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的来源与肠道致病菌相同,因此食品中大肠菌群含量越多,间接表示有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湿河粉

——

散装

2013-11-18

广州市浙鑫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白江村南顺社白江沙

大肠菌群

90

430MPN/100g

手工粉

----

称重销售

2013-11-19

广州市华信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第一经济工业区自编9号一楼

脱氢乙酸

不得检出

0.03g/kg

小麦粉

宏禧

25千克/

2013-10-11

广州市番禺宏泰面粉厂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北码头

标签

按照GB 28050-20114章要求

能量项目单位标注不规范

羊城米粉

红鲤

3.25kg/

2013-11-11

广州市富虹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新广从路永泰段友谊路

标签

按照Q/FH 0002S-2012第7.1条款要求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不足6mm

肠粉专用粉

----

22.5kg/

2013-11-12

广州市旺新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从化太平镇太平村高田队19

标签

按照GB 28050-2011第4章要求

能量项目单位标注不规范

麦胚面

----

910/

2013-11-02

广州市番禺区德兴面厂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村沙渡公路工业区五街13

标签

按照Q/PYDX 0001S-20117.1条和GB 7718-2011GB 28050-2011的要求。

不符合,(1)未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2)能量单位标示错误;钠结果数值修约和单位表示均不正确。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州质监:一批次“练士”原味活菌型乳酸菌乳饮品酵母菌超标
下一篇文章:广州食品安全权威发布半年 44厂家屡上黑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