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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食安黑名单出炉 大多经营者倒在口水油和罂粟壳上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本市第四批也是最后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12月30日公布,上海燕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徐志国等10名责任人,因严重违法失信上榜。其中,延安西路上的上海学俊宋纪香辣蟹店因使用“口水油”做食品原料,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罚款1062.86万元,在所有进入“黑名单”的违法生产经营者中,被罚金额最大。

  此次上榜的生产经营者,大多倒在了“口水油”和罂粟壳上。除了学俊宋纪香辣蟹店,南京西路上的上海燕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在2012年8月28日至2013年8月7日期间,将回收的餐厨废弃物中油脂作为食品原料加工成“麻辣烤鱼”和“泡椒烤鱼”等菜肴,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罚款100.15万元,有关责任人员徐志国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而青浦区的红波小吃店、俞传柱小吃店、雅楠小吃店以及嘉定区的诸翟小艾龙虾店都因在“麻辣烫”或龙虾汤料等原料里故意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遭到食监部门重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相关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且因涉嫌触犯刑法,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诸翟小艾龙虾店相关负责人艾亿林、何涛还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和1万元。

  此外,市食安办还公布了上海顾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自2010年起,责任人王俊晓以上海顾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他人处购入并销售名为“顾帝之星纤纤减肥胶囊”的减肥保健品,被监管部门检出“西布曲明”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禁止再行销售。但之后该公司仍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减肥保健食品。经法院判决,上海顾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王俊晓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上海大朱餐饮有限公司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提交的房产合法使用证明材料经鉴定为虚假材料,系责任人朱云国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向受委托为该公司办理许可申请的办证公司提供了虚假证明。该公司被食药监嘉定分局撤销餐饮服务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朱云国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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