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工商总局曝光违法广告 医药广告成重灾区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曝光了8月份对全国部分媒体监测抽查发现的一批违法广告。这批严重违法广告共有15个,其中包括6则药品广告、3则医疗广告、3则保健食品广告、2则化妆品广告和1则美容服务广告。其中,药品广告、医疗广告以及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2个,占比达80%。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此次曝光的药品广告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多数发布媒体为各省(区市)的老年类报刊,也就是说,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重点投放受众人群是老年人。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曝光了8月份对全国部分媒体监测抽查发现的一批违法广告。这批严重违法广告共有15个,其中包括6则药品广告、3则医疗广告、3则保健食品广告、2则化妆品广告和1则美容服务广告。其中,药品广告、医疗广告以及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2个,占比达80%。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此次曝光的药品广告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多数发布媒体为各省(区市)的老年类报刊,也就是说,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重点投放受众人群是老年人。
  根据工商总局通报,6则药品广告包括:下消丸药品广告、前列回春丸药品广告、痛风舒药品广告、愈风丹药品广告、参蛤平喘胶囊药品广告以及龟鹿补肾片药品广告。以上广告均不同程度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还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3则医疗广告分别是:北京燕竹医院医疗广告、解放军第464医院医疗广告以及中山医家庭医生口腔医院医疗广告。这些广告或以健康讲座栏目形式变相发布,或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治愈率和有效率等,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3则保健食品广告为:玛卡益康保健食品广告、青钱柳降糖神茶保健食品广告和轻漾畅比芙小麦纤维素颗粒保健食品广告。以上广告中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2则化妆品广告为:欧蒂芙燃脂精华油化妆品广告和矿草元黑白冰泥化妆品广告。以上广告夸大了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形象、名义保证使用效果,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海天酱油被曝添加美味肽
下一篇文章:北京周黑鸭盒装卤鸭翅大肠杆菌超标2倍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