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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建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9日,从福建省政府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福建省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3年内,全省将建21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其中涉及水产品的有8个。
 据了解,示范区主要是出口食品农产品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县、区为单位,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为实施对象,将相关产品的所有注册、备案基地纳入示范管理。其中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具体是:长乐市鳗鱼示范区、福清市鳗鱼示范区、翔安区罗非鱼示范区、集美区罗非鱼示范区、东山县海捕水产品示范区、诏安县对虾示范区、梅列区鳗鱼示范区、蕉城区大黄鱼示范区。

  示范区建设将采取“1种形式+4个体系”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综合管理模式,即推行“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种养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建设,使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主产区均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涵盖福建省大部分传统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农业投入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种植、养殖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带动我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龙头、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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