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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局通过示范区建设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升级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陈明生 本报记者 陈 曦

  辽宁是我国传统的植物源农产品(12.80,0.04,0.31%)出口大省,其中杂粮杂豆、水果、蔬菜、竹藤草柳等品种出口优势十分明显。今年1月至10月,辽宁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货值达到34亿美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依旧保持上升势头。这得益于辽宁检验检疫局在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抓出口农产品源头管理,通过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和推广推动了辽宁地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升级。

  辽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起步于2007年。在推动辽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辽宁局形成了“因地制宜,以种植养殖基地为基础,以特色经济品种为切入点,以检验检疫部门技术指导为引线,注重深度融入地方政府工作平台,借机、借力、借题、借势,全面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的做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日益增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该局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依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要求,服务企业,积极向地方政府部门献言献策,丹东板栗、大连辣根等一批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应运而生。

  签署合作协议奠定辽宁出口农产品质量升级基础。辽宁局和地方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在各检验检疫机构积极运作下,该局已先后与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签署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出口水果蔬菜及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出口水生动物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和《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等协议。这些协作关系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友好合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出政府职能,有效推动了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检验检疫部门引领辽宁出口农产品质量升级。辽宁局在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突出了示范区工作关键控制点,特别强调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及示范区组织机构建设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把农业投入品管理、疫情监控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作为示范区的重点。与此同时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实现了辽宁地区种植养殖示范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在专项整顿活动中,辽宁局注意收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及国外新标准、新要求,及时通报给示范区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严格按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

  分步进行、稳步推进、先易后难、抓特色品种助推辽宁出口农产品质量升级。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中,辽宁局首先选择用药少、具有地方特色经济的品种开展推广工作,使地方政府、企业和种植养殖基地看到好处,获得便利和经济效益,进而推广成功经验,这一做法成效显著。如大连瓦房店市出口辣根原料种植基地相对集中,占全国出口辣根种植面积的四分之一。2009年2月,在辽宁局倡议和技术支持下,出口辣根基地安全示范区项目正式启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了示范区工作向纵深发展。

  受益于示范区建设的辐射效应,辽宁地区传统优势农产品出口量逐年上升。以杂粮杂豆为例,2008年,大连地区杂粮杂豆出口首次超过天津,成为全国最大的杂粮杂豆加工和出口口岸。今年1月至10月,大连地区出口杂粮杂豆6975批次,总重量46272吨,货值46314万美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尽管货值与2008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总批次和总重量分别比2008年同期增长26.03%和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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