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要求,为全面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巩固食品安全创建成效,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饮食安全。在肥西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大力指导帮助下,肥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抓手”作用,紧紧围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和要求,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了十大基本目标、九大体系建设的创建任务,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实现了各乡镇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管员,各村有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基本格局,切实改变了农村食品安全“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现象。二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县政府坚持把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打造“信用肥西”的重要载体,在畜禽水产养殖、粮食生产加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模餐饮业4个行业选择了40家试点单位,同时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先后出台《肥西县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肥西县食品安全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肥西县畜禽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三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制定了《肥西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等相关制度,下发到各乡镇政府、各监管部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手中,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四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新式多样,氛围浓厚;初步实现了检测计划和检测信息发布两个统一;在全县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肥西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工作程序图》,初步实现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工作。五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及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工作不断深入。种植养殖环节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认证数量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品使用不断规范。生产加工环节实现了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小作坊企业得到全面整治,并与所有持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序推行,食品抽验合格率93.06%;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规划投机5000万元,建8个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化屠宰场,目前已建成投产5个。开展猪肉配送批发业务试点,并适时全面推广,实现了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8%。市场流通环节全面加强食品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所村挂钩”工作制度,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立187户食品安全示范店。278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农资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餐饮消费环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县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业、集体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其中取得A级信誉3家,B级信誉15家,C级信誉680家。并在所有餐饮业、集体食堂全部实施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制度,向消费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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