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等精神,近日,甘肃省确定2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10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此次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甘肃省确定由兰州市所辖榆中县和酒泉市所辖敦煌市(县级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甘肃省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由白银市所辖白银区、嘉峪关市、张掖市所辖甘州区、金昌市所辖永昌县、武威市所辖天祝县、定西市所辖临洮县、天水市所辖武山县、陇南市所辖成县、临夏州所辖临夏市、甘南州所辖夏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甘肃省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为切实做好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第二批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完善和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种植养殖环节农畜产品的监管、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深化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着力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工作体系六个方面确定了创建工作重点内容。要求通过示范县(区、市)创建工作,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初步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初步实现统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3个行业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周密方案,明确各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扎实推进实施,同时要切实落实配套经费,保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各市(州)、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积极协调推动,同时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汇总上报,以便总结和推广食品安全示范县经验,发挥示范县的示范作用。三是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为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四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国家级(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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