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波密县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以103分的高分,顺利通过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评价工作组的评估。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综合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2008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务院委托, 5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寿如带队、自治区食品安全监察协调处、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组成的评价工作组,按照规定的相关程序,对照《波密县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对波密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在为期三天的检查中,董寿如副局长及综合评价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先后深入到县城农贸市场、生猪屠宰点、蔬菜种植户、县农牧局农药仓库、超市、食品经营店、餐饮店、县中学食堂、加工小作坊店及古乡、扎木镇等乡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就评价结果向波密县政府进行了反馈。
自2007年8月份,波密县积极开展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在自治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县各级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克服诸多困难,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围绕“六个结合”的工作目标,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推动波密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思路出发,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面监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各单位定期督导创建工作,加大财政对食品安全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农牧业投入品、牲畜定点屠宰、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餐饮店、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管;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加快食品、食用加碘盐的配送工作;加强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加强了对乡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各乡镇根据《波密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落实监管责任,配合各单位开展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评价组实地检查中看到,波密县政府对示范县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从创新工作理念、强化组织领导、靠实责任体系、加强部门协作、狠抓措施落实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细致深入、富有实效的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大力提升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已产生了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
评价组对波密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按照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要求,结合综合评价7个方面38个要点进行对照打分,其中组织保障情况得满分15分,综合协调情况得满分14分,初级农产品监管情况13分,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9分,流通环节监管情况20分,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情况14分,宣传教育情况得满分8分,由于波密县狠抓落实,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效特别明显特加10分,总得分103分。使波密县的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评价。
就如何继续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及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评价组向波密县提出了指导性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波密县继续努力,毫不松懈狠抓落实,以更优异的成效迎接食品安全现场会的召开。
波密县领导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按照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牧业投入品和牲畜定点屠宰的管理、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餐饮店、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面监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各单位定期督导创建工作,加大财政对食品安全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认真将综合评价组各位领导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做为波密县今后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动力和鞭策,认真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和各学校改进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以更加优异的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努力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任务,为构建小康、和谐、平安波密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