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安全示范 >> 浏览文章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将扩大到100个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李楠) 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表示,“十三五”期间,在现有67个试点城市基础上,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将扩大到100个。同时,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毕井泉介绍,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也是以点带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连续3年召开现场会。

  毕井泉表示,与创建前相比,试点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量增加28%,食品检验样本量增加21%,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5%,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约10个百分点。对于消费者比较关心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和肉、蛋、禽、奶、水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问题。毕井泉说,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指出,鼓励企业按照严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实行专柜销售,“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要名副其实。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将对参加创建的超市加强抽检,倒逼大型超市严把进货关,加强供应链管理,促进订单农业发展,让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地买到“放心肉”和“放心菜”。

  2016年3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成为国家“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2016年9月下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出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17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统一评价和管理办法、创建标准和行动指南。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即将公示
下一篇文章:成都温江永宁镇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