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薛城区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山东省药品安全示范县”,这也是枣庄市首批获此殊荣的区。
多年来,为有效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薛城区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责,完善了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了基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区、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该区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建立了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乡镇(街道)以上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广泛开展药物预警宣传。诚信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0%建立诚信档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区、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作用突出,农村药品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实现药品监管网覆盖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该区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使用单位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经过多年艰苦不懈的努力,该区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较以往显著提高,能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基本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