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段玮 孙涛 记者胡毅 发自湖北 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日前,湖北省食药监局就2014年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景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2014年,湖北全省计划创建40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景区)、200个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提档升级。湖北各市州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景区)至少2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至少15家;湖北直管市、林区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景区)至少1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至少5家。示范单位含各业态单位。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进行,湖北省食药监局还研究制定了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基本标准。示范街要求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均持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单位达到80%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比例达到50%以上(包括省市县三级),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废弃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工作开展率达到100%,积极开展“透明厨房”、色标管理等工作。示范单位要求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推行电子台账,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证持证率达到100%,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