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安全示范 >> 浏览文章
东丰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来源:辽源日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近日,经国家食药监局、国家商务部批准,东丰县被命名为全国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自2010年以来,东丰县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经过努力,创建了一批示范店,树立了两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推广了一批先进经验。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响应,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千余家餐饮示范店可追溯食品源头
下一篇文章:天桥35家餐饮服务机构获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