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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深圳特色”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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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的食品安全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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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公示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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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大代表、相关部门示范“透明”考核

        如何为广大市民创建更多放心的就餐场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二五”期间有关工作部署,广东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列入2012年“民生实事”之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结合深圳实际,认真组织,积极推进,2012年的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基本情况

        深圳市现有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为5.4万家,数量居广东省第一位。
        依据广东省食安办有关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创建的任务分配,结合深圳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创建目标:2012全市各区共建设60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2条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每个区都将创建1条以上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2012年创建的首批示范街:深圳市欢乐海岸(南山区)、京基100 KK-mall购物广场(罗湖区),共涉及创建餐饮单位55个。

工作措施

        争取政策支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实地调研东莞、惠州、上海市松江区等地区的成功做法,于2012年4月起,两次提请市政府印发深圳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7月份是结合省政府2012年民生实事要求,统筹提请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环节)。深圳市政府批示由该市食安办发文统筹18个单位共同开展创建工作。此项创建工作得到深圳市财政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已拨付300万的年度专项创建经费,主要用于示范创建的宣传培训、印制创建资料和餐饮单位奖励。 
        做好组织实施:自2012年3月份起下发该局系统内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通知六份,部署实施各区创建任务、制定市级和区级评定标准,成立了市局示范督导评审组。重点在示范街先行开展调研、宣传、动员、上报示范名单、逐家现场指导、跟踪检查等各项准备工作。市局、分局、监管所三级联动,按进度逐步推进,按要求实施信息报送制度,并组织督导检查、通报。 
        打造深圳特色:着力体现深圳创新精神与服务特色;着力营造“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共建食品安全深圳”氛围;着力争取老百姓看得见的实惠。
        “透明”考核,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协同创建,实行交叉检查等方法开展考核,并发挥食品安全创建各成员单位、人大代表、行业协会、宣传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
        “三个到”示范标准,提供便民服务。在省级示范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市级、区级示范考核标准,提升深圳市食品安全示范街或示范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保证消费者能“看得到、问得到、查得到”,让老百姓真正“吃得放心”。
        “看得到”即消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可以看到该店的证照、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和“食品安全公示栏”,在省级公示标准的基础上,另要求公示“该店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投诉电话和单位自查信息”,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省级示范街和省级示范单位均设置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架,并配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资料,供消费者免费取阅。
        “问得到”即要求每个示范店设置两名食品安全咨询员,如消费者对餐饮示范单位的食品安全有疑问,可以直接向该店的值班食品安全咨询员咨询。
        “查得到”即如需要查证是否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可以登陆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查询;如有需要举报的,可直接按照该店“食品安全公示栏”中提示的投诉电话进行举报咨询。管理部门需要检查餐饮单位更多的管理信息,可以查看各餐饮单位建立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相关记录。
        创新服务宣传:由于示范创建工作是首次大幅度开展的,标准高、范围广、进度紧,而深圳市餐饮示范点创建数量为全省最多,许多餐饮单位缺乏认知度、积极性不高。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五大措施“引进门”、“立规矩”、“扬示范”。
        宣传培训指导。市局、各分局召开大型示范创建动员培训会14场次,座谈会8次,并邀请香港“五常法”创会主席何广明教授讲授推行“五常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处领导也亲临深圳指导、培训。业务骨干全面检查、跟进,结合业务辅导老师上门服务。
        编制并免费下发示范宣传资料。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架”、“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盒”、“加工区标识”、“制度”等示范宣传资料7大类77种50万多份;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建立“深圳餐饮示范QQ群”。现已有240多名申报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的餐饮单位和监管人员实现在线交流,提供在线指引材料121份,方便随时指导餐饮单位创建。
        媒体宣传。从2012年6月份起,至今已组织4个批次的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召开宣传大会对深圳第一批通过省级示范的7家单位授牌;对鑫辉、驹鲍私房菜等部分示范单位的考核邀请媒体参与并开展宣传报道;制作示范创建宣传片在地铁、公交车系统播放。
        特色服务。引入食品安全义工、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信息管理。开发示范工程信息平台,体现舆情提示、通知公告、在线咨询、自查上报、工作指引等功能,让示范餐饮单位与监管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与服务机制。

创建效果

        一是已超额完成全市创建任务。目前各区已通过各级示范单位609家(其中省级示范单位61家、市级201家、区级347家),创建了两条省级示范街(含创建单位55个)。
        创建初期,两条示范街区内55家餐饮单位量化B级以上的整体比率仅为38%,经过示范创建,现已提升至100%;所有单位均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等有关宣传标识,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
        二是经过三级监管人员几个月的精心筹备、艰苦奋战,克服了许多困难,示范创建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提升了监管人员的专业指导与协作统一的能力,有效促进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并得到了餐饮服务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创建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
        三是2012年9月28日,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安委副主任高国辉到南山区欢乐海岸视察示范街,对创建整体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其他区也能加快创建示范工程。在11月省级示范街现场考评会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处领导认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示范创建体现了深圳质量与服务意识,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创建效果明显,并希望南山区示范街能成为全省示范街的创建标杆。

深圳市申请创建有哪些鼓励政策?

        参评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者一经申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各级创建办将免费组织相关培训、进行业务指导、发放有关宣传资料等;通过创建考评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区,将由各级餐饮监管部门授予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颁发牌匾,给予公告表彰,有关媒体将陆续组织市民等社会各界宣传创建成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但如果示范期间发现不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若情况严重的将被立即取消示范资格。
        对创建示范街内餐饮单位如有因创建而需要停业改建的单位还将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深圳市餐饮示范单位(街区)如何申报?

        自愿报名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区所在单位登陆网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公告”,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报送至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创建办,餐饮管理连锁企业可直接由总部统一交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具体联系方式见该局官网。
        如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申请加入“深圳餐饮示范交流群”(QQ:71722691)进行在线咨询。
        注意申报时间:省级示范单位(街、区)申报受理日期为2012-2014年的每年度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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