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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 450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作为全国餐饮消费第一大省,广东全省餐饮单位超过 28万家,从业人数 300多万人。而数量庞大的餐饮单位中,许多都是小餐馆、小饭店,如何保证其制作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是一件难度非常大却又不得不做的工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建设 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截至目前,通过验收的示范点已经近半。

  第一餐饮大省发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广东省的各类餐饮单位中,七成以上为小型餐饮单位。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如何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便显得格外重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疑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的一个有效方法。

  2012年 4月,广东省食品安全办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 2012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12年全省力争建设 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到 8月 3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在全省率先通报了首批 96个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点。截至目前,全省已通过验收的民生实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共有 2060家,其中省级有 210家,市级有 830家,县级有 1020家。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广东再一次领先全国。

  按级别制定详细示范单位考评细则

  今年 5月,根据广东省建设 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的目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和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有机结合,提出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中5 % ~10 %为省级示范单位,30% ~35%为市级示范单位,60%为县(区)级示范单位。

  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旅游局等部门成立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各地也成立了市级、县级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新成立的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印发《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考评细则》,明确了示范街、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其中,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建设标准依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暂行办法》的规定,细致明确。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还实施动态管理,三年示范期出现问题则要被“摘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以落实。如地方政府负总责、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负责等食品安全监管原则都进一步明确。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东莞、惠州、韶关、珠海、河源等市政府落实了专项创建经费用于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等,并督促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指导,确保示范工程取得实效。

  餐饮服务单位也积极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资金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规范布局流程,推行“五常法”、“六 T法”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和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加工经营行为,安装电子视频监控,接受消费者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的监督。

  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批先进典型迅速树立起来。截至目前,已有7家餐饮服务单位、1条餐饮街、1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基本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更为重要的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了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强化了技术支撑,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逐步建立了行业自律机制。

  同时,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自我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已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9437名,发放新版健康合格证明881095份。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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