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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44家药店成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店”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大连今年启动了“药品安全示范店”工程,这项工作也成为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44家药品零售企业成为大连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店”,副市长朱程清出席了昨日的总结通报大会,并对药品监管提出了要求。

  44家药店经过三轮严格遴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安全示范店”都是经过层层遴选和验收,并向社会公示产生。

  最初的初评阶段,需要药店申请,区市县药监部门推荐。全市14个区市县,共有10个区市县局按照评选标准,推荐了46家药店,有4个区市县因无达标药店,没有推荐。

  在考核、验收阶段,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成2个组,对推荐的46家药店,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其中有两家没有通过验收标准,1家要求限期整改,最终,有44家药店通过验收,其中连锁门店为38家,占总数的86.4%,单体药店6家。

  这些经过验收的药店到底咋样,为了征询公众意见,44家药店分别在媒体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网站、各区市县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啥样药店才能成为“示范店”

  对市民来说,大连确定的“药品安全示范店”,主要具备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营业场所面积较大、经营品种较多;二是药学服务水平较高;三是守法经营、行为规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通过这些示范店的引领、辐射作用,逐步形成更广大的优质药店群体,从而为公众提供更方便、更安全、高质量的服务。

  不过,并不是说成为示范店,以后就一直是示范店,副市长朱程清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药品安全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对评选出的44家药店加强跟踪评查,对管理水平下降、达不到标准的,要收回称号和牌匾。

  此外,朱程清表示,44家示范店还将继续接受公众监督,并要提高管理水平,比如药店职业药师要挂牌,方便市民,药品要建立追溯系统,确保绝对安全;用药指导信息要规范,让市民选对的药而不是选贵的药,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公开曝光,予以警示;对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今后,本市还将继续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店”,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辽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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