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食品工业协会获悉,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评定条件及标准修订完成,新标准首次细化为14个行业,共18份评定标准。同时,要求参评企业连续两年在食品流通领域无任何不良记录。
据了解,我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从2007年开始评选。今年上半年本市已评选出“第五批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46家,并颁发证书。目前,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已达81家。
为严格评定标准,提高评选门槛,市食品工业协会日前完成最新评定条件的修订完善。新评选条件规定,示范企业必须参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达到诚信准则规定的标准。企业连续两年在社会上无任何不良反映,在食品流通领域无任何不良记录。到2014年,示范企业须有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修订后的新标准,涉及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焙烤糖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产品、营养保健品、食品配料等14个行业,共18份评定标准。在消费者最关注的乳制品、肉制品、保健品等领域,评选条件均进一步完善。例如规定乳制品企业加强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要有责任人及处置流向;对市场上退回的产品应有严格处理程序;企业负责人每年须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肉制品企业生产需有较完整的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并严格按标准生产,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肉食品,不利用病害禽畜肉做生产原料。
两年内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将失去评选该批次示范企业的资格,对于已获得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存在不良记录,经核实后将予以公示。(记者王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