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为全面提升我州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我州制定下发了《凉山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标志着我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示范企业活动全面启动。
创建活动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通过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影响力大的示范县市和示范企业,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方案》对申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示范企业明确了创建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县市。一是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工作。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县市长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副县市长为具体负责人,实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市政府财政预算。二是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设有专门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覆盖面达100%,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报告率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并落到实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三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设立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确保产地准出检测覆盖率达100%。四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100%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五是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依法实施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全面有效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机制,100%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应设立检测检验室。六是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原材料来源及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率达90%以上。七是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3个行业30家食品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八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九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一是主体资格。在州境内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齐全、有效的证照,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含2年),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制度,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三是社会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投诉解决满意率达100%,年度信用分类监管连续两次以上或累计三次被评定为A级食品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记录,近两年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四是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本栏目稿件 本报记者 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