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以建设科学药品监管体系为内容,以保障药品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药品电子监管全覆盖,“规范药房”全达标,药品监管更加科学化、智能化、网络化。
一是有效建立药品监管责任体系。政府积极推动,层层落实责任,级级签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有效将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县直部门、乡镇政府、行政村,有效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有效完善药品电子监控体系。建立健全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远程实时监控、经营企业购销实时监控、驻店药师远程考勤监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信息发布等五大电子监控系统,搭建药品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实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程实时监控。
三是有效促进药品城乡一体化。确定3个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规范建设药品协管站,在社区成立城乡一体化药品监管协调办公室,聘请社区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实现药品质量监督、药品供应保障、药品协管协查、药品日常监管、药品信用管理、药事法规宣传六个同步推进。
四是有效实现规范药房全达标。根据新出台的《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新一轮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医疗机构药房全部设置空调等温湿度控制设施,“规范药房”达标率100%。
五是有效建立医药诚信体系。建立医药企业诚信档案,推进诚信承诺、诚信约谈,健全“诚信药店”评选机制,发挥诚信药店示范作用。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科普活动,宣传“合理用药健康生活”知识,倡导“质量第一、诚信为本”诚信理念,营造良好医药诚信氛围。
六是有效规范药品日常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药品行政许可、GSP认证、药品购销台帐记录、购销票据管理、分类管理、储藏养护、日常监管检查记录等制度,实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符合GMP或GSP要求。
(詹富强、林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