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孙琪)11月1日,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会在成都举行,包括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琴台路、金牛区一品天下等在内的全省138个街道、区县和餐饮店,被授予我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示范单位将作为样本,引领带动全省餐饮单位走向规范。
考核严格 示范单位须多项达标
昨日上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等联合对获称号的138个单位进行授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夕和称,今年3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在全省启动,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发展,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此次评选采用“评分制”,对全省参评的县(市、区)、街道和餐饮店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考核。获称号的成都青羊区金沙遗址路,其街区内的有中餐、火锅、茶楼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必须证照齐全、设施完备、管理有序,在量化分级考核中均达要到B级以上,公众对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街区内连续3年没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对餐饮店则要从其加工流程、硬件设施、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原材料采购索证、量化分级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全部达标才可能入选。
监督不减 被投诉3次将摘牌
遂宁市船山区获示范区的称号,副区长袁旭称:“‘示范单位’这块招牌只是对过去所作成绩的肯定,今后我们必须自加压力,以更高、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真正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据介绍,该区对每家餐饮服务单位都建立了基础档案,一户一档,将评分、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满意度测评都记入档中,“让食品安全监督更加立体。”
记者注意到,获称号的示范店中还有几所学校食堂。电子科技大学思源餐厅负责人说,学生群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是重中之重,“不管获不获称号,我们都要从食品源材料上就把控安全,不能出一点错。”
据了解,拿到示范单位的牌匾,并不代表一劳永逸。记者从省食药局食品安全监管处了解到,如果餐饮安全示范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消费者投诉,或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将立即被撤销荣誉称号,且不得再被评为安全示范单位。
示范单位也成重点关注对象。除了接受公众的日常监督外,省食药局还将成立一只由人大代表、市民代表、专家和媒体组成的“督察队”,不定期对示范单位进行突击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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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包括:成都市青羊区、金牛区,泸州龙马潭区,自贡荣县等2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琴台路、金牛区一品天下,遂宁市滨江路餐饮一条街等4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金牛区大蓉和酒楼、文杏酒楼,自贡汇东大酒店,峨眉山红珠山宾馆等7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
[记者短评]
要让铭牌成为“紧箍咒”
餐饮服务是食品安全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最后一道关口,事关千家万户。但当前部分餐饮单位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比较淡薄,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严峻挑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食品的具体举措,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但示范工程不能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刮一阵风。更重要的是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常抓不懈。获称号的单位应倍加珍惜荣誉,要让这一荣誉称号变为“紧箍咒”,更加规范经营管理,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也衷心希望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下,我们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能进一步提高。今后走进任何一家餐馆、任何一条美食街,都能吃到安全可靠的菜肴。